欢迎访问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网站!

新闻动态

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关于2026-2027学年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05-01 点击数:

 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关于2026-2027学年

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的通知

 

根据琼教外[2013]8号《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以及琼教外[2026]7号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—2027年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招录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结合我校实际,就2026年国际学生申报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
该项目原则上用于招收新生,即预备来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国际生或一年期汉语进修生。

二、奖学金标准和名额

2026-2027学年我校有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名额8个,资助期限为一至三年,标准为学历生 15000元人民币/生/年(共资助三年),语言进修生12000元人民币/生/年(共资助一年),奖学金用于支付学费,其他费用自理。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。

三、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

申请受理机构:申请人向拟就读二级学院提交申请,学校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审核。

申请时间:2026年5月15日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申请条件

1.非中国国籍公民,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;

2.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符合中国出入境条件;

3.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,年龄在35周岁以下;

4.学历生应具备相应的汉语水平,并提供相关证明,要求具有HSK三级证书或以上水平;

5.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。

五、申请材料

1.护照复印件;

2.《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国际学生报名申请表

3.《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;

4.半年内小二寸白免冠电子证件照;

5.经公证的无犯罪证明(非中、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);

6.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复印件(非中、英文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)。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,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,录取后需补交学历证明原件或公证件;如申请人已就业,需另外提交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;

7.《担保人证书》担保人有效身份证明

8. 具有HSK三级证书或其他证明汉语水平的材料(学历生提供)。

9.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(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),有效期在半年之内;

10. 提交毕业学校或在读院校教师推荐信2封和来华学习计划1份。

六、录取、入学

1.学校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,并择优确定录取人选;

2.学校依照入学标准及奖学金生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名单上报海南省教育厅,由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合格后确定录取人选;

3.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后,被录取者指定邮箱将会收到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2表);

4.被录取的奖学金生持有效普通护照、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《录取通知书》以及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》到中国大使馆、总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,并持上述纸质文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;

5.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。评审不合格者,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;   

6.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、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;

7.入学时间为2026年下半年,具体时间以《录取通知书》为准。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、注册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,应向学校请假,请假不得超过两周,超过两周视为自动放弃学籍。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,按自动放弃学籍和奖学金生资格处理。

注:

 1.申请所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,入学报到时提交,无论录取与否,所有申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。

 2.以上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如果不是英语或汉语,学生需提交经过公证的英语或汉语翻译文本。

 3.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,视为申请无效,不予受理。

 4.如有疑问,申请人可联系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地址: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

邮编:572000

联系方式:周老师:+86-898-88348137  尚老师:+86-898-88348123

电子邮件:gjjlhzzx@163.com

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| 琼ICP备17001443号    地址:三亚市凤凰路218号    招生电话:0898-88348005;0898-88348006    传真:0898-88348000;0898-883480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