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国际学生的考勤管理,加强国际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的衔接,保证教学秩序,确保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请假管理规定。
第一条 请假范围
凡因事、因病、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、报到注册,不能参加教学等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,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。办理请假手续,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,不得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。
第二条 请假类别
请假分事假、病假和公假三种。
事假:国际学生因个人或家中发生重大事情,无法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,可请事假。
病假:国际学生因身体不适,无法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,可请病假。
公假:国际学生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,无法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,可请公假。
第三条 请假流程
1. 请假1天,国际学生需提前向辅导员说明请假事由,使用纸质版请假条请假,提交证明材料等。辅导员审批后,国际学生将请假条交给任课教师。
2. 请假1—3天(含3天),国际学生使用纸质版请假条请假,说明原因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。辅导员、系部主任审批同意后,国际学生将假条出示给任课教师。
3. 请假超过三天但未超过两周,国际学生填写纸质版请假条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辅导员、系部主任、学院/部门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,国际学生将假条出示给任课教师。
4. 请假超过(含)两周,国际学生填写纸质版请假条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辅导员核实请假情况后方可批假。辅导员、系部主任、学院/部门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,辅导员发邮件给该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告知国际学生请假情况,并抄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5. 国际学生因私请假条一人一份,一事一请,一张请假条只能填写一位请假学生。公假可以统一请。
第四条 补假手续
国际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,须由本人、家长或担保人亲自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情况,并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,若本人无法到场,可委托其他同学代其办理请假。
第五条 续假手续
国际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,须给辅导员说明原因,获批后可办理续假手续,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,若本人无法到场,可委托其他同学代其办理续假。
第六条 销假
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,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。
第七条 其它规定
1. 国际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,严禁弄虚作假、编造理由,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。
2. 上课期间,国际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,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,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。
3. 国际学生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,须提前与辅导员当面或电话沟通,以便辅导员及时批假。
4. 辅导员根据国际学生请假申请及提供的证明材料,严格审查国际学生请假事由,决定是否批假。
5. 辅导员或其他部门如需调动国际学生参加其他活动或工作,须选择无课时间。如涉及上课的,则按《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调停课管理规范》中抽调学生参加非教学活动办理。